本文简要介绍了一些国家(包括一些东盟成员国)为了平衡与外国直接投资相关的风险与利益而采取的监管措施和政策,考察了欧盟、美国和英国审查制度框架和相关执行与应用情况,以及在这些机制下禁止或限制外国投资的具体例子。
泰国和越南是仅次于印度的两个主要大米出口国,它们会对印度最近的大米出口禁令作出何种反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界关于禁令会持续多久的预期。如果这些国家的大米出口商参与价格投机,全球粮食安全可能面临风险。
消费级无人机已经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犯罪分子现在也在使用遥控汽车和无人驾驶船。执法机构需要更多的工具来打击这些无人系统的滥用问题。
迪拜和香港特区政府已签署谅解备忘录(MOU),旨在创建经济走廊,促进跨境贸易、家族办公室、金融科技和绿色金融。该谅解备忘录是在香港举行的“一带一路”峰会期间签署的。它将促进两个城市之间的政策沟通,探索家族办公室、金融科技、虚拟资产和可持续金融的发展。
东南亚既是气候灾害的受害者,也是造成气候变化的温室气体排放者。特别是考虑到低碳能源转型所面临的种种限制,通过碳交易或实施碳税为碳排放定价符合该地区利益。
降低海底电缆受损或遭破坏的风险对于维持世界各国之间的通信和连接至关重要。然而,保障这种必不可少的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有效协调机制有限。印太地区国家应优先加强海底电缆保护和修复能力建设,增强它们的长期抵御能力。